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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P中国与诺思留学正式合并,资质的原因? | 留学行业观察

原文作者  Mjsllla   |   发布时间  2015-07-25   | 浏览次数  2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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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IDP中国的官方网站上公布,IDP教育集团在中国的运营团队2015年内同诺思留学合并,并正式更名为IDP诺思留学。

 

IDP教育集团是全球最大的国际教育推广机构之一,由澳大利亚政府1969年出资建立,总部位于澳大利亚墨尔本,前身是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开发署。IDP在1993年进入中国,全球业务目前覆盖25个国家,涉及留学服务、雅思考试和发展调研三大领域,主要方向是为有志留学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新西兰等英语国家的学生提供留学服务。IDP也是雅思考试的全球三大主办方之一。2006年,IDP从非营利机构转型为公司运营,澳大利亚领先的招聘与培训公司SEEK购得IDP 50%股份,其余50%股份属于澳大利亚大学。

 

诺思留学(北京诺思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教育部批准的专业留学咨询服务机构,也是国内较早从事教育推广和教育合作的机构之一。诺思留学创始人自1998年起开始与英国大学开始合作,至2000年就已与近90%的英国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目前业务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等主要英语国家开展。

 

这次合并有双方具体业务的合作考虑,另外一个可能的原因就是资质合作的问题。IDP在中国的留学中介资质长期都是处在一个比较尴尬的地位,在国内很多业务的开展都是采取合作的方式,比如IDP在上海就是与上海中智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合作。这种方式虽然能够在一定时间内利于业务的开展,但长期来看对业务的自主性发展还是有阻碍的。

 

有关法律规定,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活动,需要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取得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此前,教育部负责实施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项目的审批权由教育部调整为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上目前公布管理规定的省市有湖南、广东、天津等14个省市。

 

从各个省市发布的监管办法来看标准整体上是相对统一且严格的,相关部门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有着明确的要求。这也是为了进一步规范留学行业,保障自费出国留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诺思和IDP中国业务方向上所针对的国家基本是一样的,业务上横向扩张相对较少,更重要的诺思留学本身是具备留学服务资质的,此次合并可以说让IDP中国的业务在多方面的开展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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